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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 104 年至 106 年「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第 1 年度保險期間屆期一案,請查照並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3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34457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經查旨揭保險之保險效力每 1 年度皆持續至該期保險費之保險年度屆滿時(第 1 年度為 105 年 3 月 31 日)為止,如保險年度屆滿並未申請不續保或退保,則視為續保。如員工有參加旨揭保險,且須辦理異動事宜,請務必與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人壽)連絡;或依該保險公司於保險年度屆滿前寄送之屆滿異動通知作業。
三、南山人壽臺南服務人員目前於本府雙市政中心皆有駐點服務,如同仁有保險...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學校教師 3 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年資得否列入資深優良教師年資採計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3 月 2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50025624A 號函辦理。
二、依「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獎勵要點第 4 點:第 2 點所稱連續,指自任職於公私立學校之當月起,前後職務之離職與到職之月份連續未曾中斷。其明定以前後職務之離職與到職之「月份」連續未曾中斷。
三、又第 6 點規定,曾任 3 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於代理當時已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規定敘薪有案,於補實後,前後任教期間連續未曾中斷者,其代理教師之年資,得採計辦理獎勵。
四、本案教師 9...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公務人員出外聚餐應注意自身行為並維護政府形象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2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333182 號書函辦理。
二、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規定:「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先予敘明。
三、近來民眾陳情,有些政府機關人員因聚餐喝酒在公共場所舉止失態,以致減損政府形象等情事,爰請貴機關轉知所屬人員,出外聚餐應注意自身行為,勿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酩酊大醉,以維護政府形象,避免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情事。
主旨:有關國民旅遊卡「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增列備註警語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2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33833 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係緣於法務部廉政署偵辦案件發現,仍有公務員以同一消費請領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並以該發票核銷辦公費,實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要求公務人員勿重複請領,將於「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之備註增列「休假人員之消費已申請休假補助費者,不得重複請領差旅費、辦公費、業務費或其他公款,以免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請加強宣導提醒申請人,以避免觸犯刑責。
主旨:為提供公教員工及其親屬合適的高齡保險方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錄選推介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105 年至 108 年所瓣理之「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及「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2 方案,請查照並轉知同仁。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2 月 22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333012 號函瓣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旨揭 2 方案相關資訊,登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http://eserver.dgpa.gov.tw 及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 )或國泰人壽服務網站專區( https://w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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