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永康區勝利國民小學

:::
:::

左邊區域內容

搜尋

主選單

[ more... ]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通報應變程序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陳貞秀 - 人事室 | 2015-05-06 | 點閱數: 613

有關 104 年經臺閩介聘至本市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 7 條第 2 項第 3 款規定:「本市教師須在現職學校實際教學滿六學期(服兵役、進修、育嬰、侍親等留職停薪年資,不予採計)方得參加介聘。」
二、另經由他縣市介聘至本市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其他教師職務。
三、請貴府惠予轉知所轄學校教師,如欲申請 104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本市服務者,宜審慎考慮。

:::

右邊區域內容

永康勝利國小臉書Facebook

OPEN ID密碼重設

密碼重設說明

霸凌/性別事件申訴窗口

電子信箱 tsaitsai1012@gmail.com

 電話06-3130011-822

公開徵信

成語隨時背

謙沖自牧
指人謙虛不自滿。(牧,養)

頁尾區域